鹿泉区环保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重“五个方面”,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了群众的环境安全和利益。
一是着重抓好“后督察”,整治已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经查处以及群众关注的环境违法行为,经常性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屡查屡犯的坚决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是着重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和上级环保部门批转的信访案件。认真落实上级意见,对涉及的环境违法行为,在环保专项行动中跟踪落实。
三是注重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辖区内易引发污染事故的重点污染企业治污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情况及使用、贮运、运输危险化学品单位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认真排出环境事故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和查出的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把污染事故消灭在最初的萌芽状态。
四是着重查处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落实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维护好群众利益。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严查严办,真抓真落实。
五是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以及“12369”环保热线投诉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认真及时调查处理,把处理环境信访案件、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