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停车费、物业费将放开 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印发了8个文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其中包含“指导地方放开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通知要求地方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