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到今年年底比前年少用煤700万吨

29.10.2014  12:31

    □燕赵晚报记者 崔虹 通讯员 武玥

    昨天,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出台,旨在进一步改善省会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方案》要求,到今年年底,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减少700万吨。《方案》规定,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全市应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合力攻坚,狠抓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全力以赴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今冬明春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去年同期。

     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减少700万吨

    《方案》规定,要统筹能耗与效益,兼顾压煤和保增长,到年底确保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减少700万吨,全社会煤炭消耗量控制在5307万吨。

    10月底前,市内七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正定县区域内,除型煤加工厂和配送中心外,煤炭经营企业储煤场全部关停取缔,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0.8%的煤炭;其他县(市)禁止储存、销售和使用硫份高于1%的煤炭,全部完成现有煤场的高标准环保设施建设工作;年底前完成750万吨硫份低于0.6%的优质低硫煤推广任务。

    继续对全市耗煤大户实行“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三限管理,超标煤炭一律封存并实施顶格处罚,且在全市主要运煤通道设置煤质监测站,严控高硫份劣质煤进市入企,并对全市燃煤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煤炭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确保燃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不达标工地一律关停

    所有工地由专人24小时看管,不达标工地一律关停。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要列入工程概算,并于工程开工之日起15日内足额支付施工单位。

    所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对渣土车辆违法实施追溯执法,根据车辆逐车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溯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责任。所有未实现全密闭的渣土车,一律不准进入三环以内运输。重污染天气应急状态下,渣土运输车一律停运。

    在洒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街主路和火车站、汽车站及二环路各出市口等路段每天洒水3次以上,每3天冲洗1次;次干道每天洒水3次、每5天冲洗1次。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严查非法运输石灰、煤炭、矿渣、粉煤灰等易抛撒物品及覆盖不严的车辆;属无标车及“黄标车”的重型运营车辆不得进入三环以内行驶。

    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实施分流、限速等措施,三环路大型货车限速60公里/小时,三环以内限制大型货车进入,槐安路、和平路等快速路禁止大型货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