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滹沱河南岸将新建地下水应急水源
日前,市政府出台《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提出在水源保障方面,政府立项建设城市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工程,在滹沱河南岸以南、石黄高速以北、京珠高速以东、岗上镇小丰村以西范围内建设应急地下水供水水源。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分三类
《预案》明确,根据供水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石家庄市的供水突发事件可分为自然灾害、工程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三类:
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包括连年干旱,地表水源水位持续下降,取水设施无法正常取水,导致供水设施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破坏,输配水管网破裂,输配电、净水工程和机电设备损毁等。
工程事故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包括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或因出现危险情况需要紧急停用维修、或停止取水等。
公共卫生事件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包括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有毒有机物、重金属、有毒化工产品或致病原微生物污染,或藻类大规模繁殖等影响正常供水等。
同时,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城市供水居民人口数量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可分为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六大水库可引入南水北调主干渠
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后,水源怎么保障?《预案》提出,南水北调引江水是省会城市供水主要水源。按照国家确定的2020年引江水规划分水量,石家庄市引江水用量要达到7.3亿立方米。
目前,城市利用南水北调引江水现状是老城区有3座江水厂,日用水量40万立方米,总设计供水能力60万立方米/日。
如遇到南水北调水源枯竭或不可预测突发性江水断流的情况,省会上报省政府申请启动《河北省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将6个大型水库(东武仕、朱庄、岗南、黄壁庄、王快和西大洋)的库水作为调蓄水源,将库水引入南水北调主干渠,调配到石家庄市以满足城市供水需求。
如遇到南水北调水量不足,无法满足石家庄市城市供水需求的情况,省会地表水厂将扩大岗南、黄壁庄水库水源用量,同时启用部分地下水应急水源供水,确保城市供水不受影响。
综合各项因素,在库水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能确保石市城市供水正常供水量的70%。
滹沱河南岸新建地下水应急水源
石家庄市地下水是城市供水保障的应急水源。省会现有水源井供水量7万吨,不能满足城市应急用水需求,需采取以下措施满足需求:
通过自然补水、生态补水等方式,对滹沱河地下水生态环境进行修复,逐步恢复滹沱河水源地的供水能力,最终达到现有水源井供水量升至10万立方米/日以上的目的。
政府立项建设城市地下水应急水源地工程,结合石家庄市规划条件,在滹沱河南岸以南、石黄高速以北、京珠高速以东、岗上镇小丰村以西范围内建设应急地下水供水水源,产水规模达到30万立方米/日。
收储、改造石炼化和石热电的自备井作为后备水源,接入市政管网并保持热备状态,在应急时统一调度使用。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老城区地下水应急供水热备能力将达到50万立方米/日。
综合各项因素,在库水、江水断流或极端灾害的情况下,地下水应急水源工程能确保石家庄市城市生活供水正常供水量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