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滴滴快的合并 快的创始人暧昧表态“很快会有消息”
滴滴快的合并趋于明朗。
昨晚,华尔街日报援引知情人士的话称,国内两大打车软件滴滴和快的正在商讨合并事宜。对此,快的资深副总裁陶然向凤凰科技否认合并,称“这是传言,我否认。”滴滴副总裁朱平豆亦表示,两家公司处于激烈的竞争当中,绝不可能合并。
但快的打车创始人陈伟星在接受凤凰科技采访时却暧昧表态“很快会有消息。”,暗示正在进行合并谈判。并有知情人士向凤凰科技透露,滴滴快的或将合并,合并后新公司估值达200亿美元。
合并或即将公布
在2月9号左右,网传滴滴快的将要合并,并在年前公布。尽管两家公司随后进行否认,但传言并未平息反而愈演愈烈。昨日晚间,华尔街日报报道称,滴滴与快的正在讨论合并事宜,合并后的公司估值为60亿美元,且阿里和腾讯最终持有股份可能会相同。
国内媒体进一步报道,合并之后阿里和腾讯的占股比例大致为55%和45%,而谁55%谁45%成为谈判焦点。
虽然昨日晚间滴滴快的再度否认,但有接近双方的知情人士向凤凰科技透露,滴滴快的正在进行合并谈判,合并后新公司估值达到200亿美元。不过该估值与华尔街日报报道的“60亿美元”有很大出入。
此外,另有知情人士称,在合并完成后,投资方或套现退出。“优酷土豆当初争得你死我活都能合并,快的和滴滴合并也没有什么不可能的”,该人士如此说道。快的打车创始人陈伟星的暧昧表态似乎印证了合并传闻,他向凤凰科技表示“很快会有消息(公布)”。
合并或涉及垄断
虽然滴滴快的均自称所占市场份额为行业第一,但不可否认,两家已经包揽了中国的打车市场。那么行业中的两大巨头合并,是否会涉及到垄断问题,引起商务部的介入?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较大企业通过并购导致市场上竞争者减少的行为,应进行事前强制申报。《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为《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之一,该规定要求具备以下两个中任意一条的,在并购前应该向商务部主管部门申报,否则不能进行合并:
(一)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据悉,滴滴的主要营收来自专车平台信息费及广告费用,快的打车的主要收入来自于专车平台信息费。
以滴滴的专车业务为例,据其官方称平台上约有6万辆专车,按照平均每辆车每天接5单、客单价100、平台从中抽取两成来算,滴滴一年内的专车收入约为20亿元。也就是说在不算广告收入的情况下,滴滴专车的年营业额很有可能超过20亿元,满足以上的申报条件。
此前,阿里收购商务部认为阿里并购恒生案达到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并予以立案。
因此即使双方达成并购意向,但是否涉及到反垄断也许要有所顾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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