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看守所受到公安部表彰

28.08.2014  16:06

   本网讯(王海波 高贺猛) 近日,滦县看守所在“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中,因为工作开展的扎实有力,被公安部监管局评为“成绩突出单位”。在我省获此奖项的三个单位中,该所是唯一一家县级看守所。

  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以来,滦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筹划相关工作的开展,要求滦县看守所严格按照《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法治文明窗口建设年活动方案》和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的相关部署,精心组织筹划,狠抓措施落实,着力推动规范执法、教育感化、安全管理窗口等建设,该所在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该所积极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执法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大力加强监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监所设施更加符合法律规范。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方便办案机关讯问和律师会见,该所全面推行办案机关讯问、律师会见统一网上预约服务,并出台规定对监所提讯、预约会见等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全力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2013年以来,该所组织监管民警深入学习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禁毒法、戒毒条例、看守所工作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了多项执法管理制度,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执法管理更加规范科学。该所积极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建立合作关系,对被监管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联系司法部门在该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民政部门建立困难人员救助机制等,使参与被监管人员权益保障的主体更加多元,该所在此次活动中各方面工作取得一系列成效,得到公安部监管局的认可,为我省县级看守所争得了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