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强化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
09.01.2015 13:37
本文来源: 法院
海港区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阳光司法指数评估暂行办法》的要求,积极推进司法公开,突出加强审判质量评查工作,审判质量明显提高。
在审判质量评查工作中,把好案件评查归档关。凡属审结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终结的案件,均由各业务庭整理、草订,移交至档案室,统一评查装订,对评查不合格的卷宗,不予归档。
另外,把好案件评查标准关。各业务庭在归档案件卷宗前,认真评查适用程序是否合法,实体法的适用是否准确,案件证据是否充足,事实是否清楚,案卷草订内容是否齐全,司法文书中的错、漏、别字是否存在,法律、法规适用准确与否,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
此外,把好审判质量公示关。审管办对评查出的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定期在《审判工作分析报告》中进行通报,指出问题,并及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承办人,年终根据评查结果参加全院考评。
最后,把好案件交流学习关。定期组织相关庭室以座谈会的形式,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改进不足,促进案件管理工作。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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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1.2015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