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专利条例》颁布实施 专利工作迈上新台阶
12月14日,《浙江省专利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姒健敏、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蒋泰维、省科技厅厅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周国辉等领导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宋建勋主持会议。
今年9月25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浙江省专利条例》,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据蒋泰维介绍,新修订的《浙江省专利条例》共新增加27条规定,修改规定25条,总共设置六章五十二条。许多方面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开全国之先河。条例的亮点与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条例的适用范围有明显拓展,专利成果处置权、收益权制度有重大突破,专利行政执法权重心下移有创新举措,网络交易平台等新业态专利保护有明确规范,专利的服务与管理有具体要求。另外,条例对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作了进一步规定,对专利法涉及程序性的原则进行了具体化的规定。
发布会上,周国辉介绍了浙江知识产权工作以及贯彻落实《浙江省专利条例》的有关情况。周国辉指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知识产权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加强,专利创造和运用能力不断提升,专利保护工作进一步突出,为我省进一步深入实施专利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周国辉强调,下一步,要以《浙江省专利条例》的发布和实施为契机,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让《条例》深入科研一线,惠及广大企业,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意识和技能,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要重点开展“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科技跨越发展、助推企业成长、促进核心竞争力提升和护航创新发展”等五大行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育、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等五大工程,不断细化实施办法,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要落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条例》的精神更好地落实到“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订中,更加突出专利成果的转化和运用、进一步加强对专利的保护、更加强调政府部门对专利的服务与管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浙江省专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专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姒健敏表示,贯彻实施条例是落实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制度、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发挥政府作用、促进创新治理体系形成的有效途径。下一步,一是要落实学习条例的重要任务,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共同推进专利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扩大贯彻实施条例的社会影响,营造鼓励创新、尊重专利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按照监督法的要求,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切实把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省人大法(工)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