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坦陈行政审判工作四大问题
中新社北京11月2日电 (马德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2日在北京表示,有些法院以某些地方领导的首肯作为评价案件社会效果的标准,不能坚守法治底线。他坦陈,中国法院的行政审判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当天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周强在会上作关于行政审判工作的报告。
周强称,目前行政审判工作还面临队伍力量薄弱、体制机制改革面临困难、当事人滥用诉权、外部环境仍需改善等问题。
据介绍,全国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共8878人,高级、中级和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平均数量分别仅为10.8人、4.4人、2.3人,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一人庭”、“二人庭”现象十分普遍,具有十年以上行政审判工作经验的法官仅占22.3%。周强表示,应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以正在推进的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为契机,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行政审判工作。
周强称,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在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自2010年以来,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着力解决行政审判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据介绍,2010—2014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6万件,审结163.5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6.3%、15.2%。
今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实施。周强说,各级法院通过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从制度上解决了行政案件“立案难”问题。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各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0万件,同比上升47.6%,仅5月份就受理2.6万件,同比上升221%。
针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现状,周强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为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克服非法干扰;二是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支持行政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推动建立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制度;四是支持行政机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改善行政应诉工作条件,促进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