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委办、省法制办联合印发通知要求 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

14.07.2017  22:05

河北法制报讯 (安红喜)为深入推进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近日,省编委办、省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配齐配强法制审核人员,切实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明确了法制审核人员的配备比例

 

为有效解决实际工作中法制审核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通知》明确,根据执法任务轻重按比例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政府法制机构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不少于本级行政执法人员总数1%的比例配备;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审核人员按照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法制机构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主体,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是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编制在本级编制总额内统筹安排解决,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长期固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执法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明确专门的法制机构负责法制审核工作,并配强法制审核人员;执法任务较轻的部门,可以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协调配备。

 

科学设定法制审核人员招录和选配标准

 

为提高法制审核队伍素质,《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明确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占法制审核人员的比例,科学设定法制审核人员招录和选配的标准,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逐步实现法制审核人员都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同时,建立健全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增强其法学理论研究和综合运用能力。鼓励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督促支持法制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依法审核

 

为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明确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强化审核责任,督促支持法制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依法审核,并尊重法制机构的审核意见,依法做出决定。各地各部门法制机构及法制审核人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严格依法提出审核意见,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每一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提高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为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到实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法制机构要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和法制审核队伍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项制度落实关键在人

 

今年,国务院专门印发工作方案,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并确定我省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改革工作,自我省印发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后,全省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在石家庄市举办培训班,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业务骨干进行培训,为各县(市、区)政府和省直执法部门培养推行三项制度的“明白人”。省政府还专门组织督导组到各地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地抓好推进工作。

 

从目前情况看,时间过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总体良好。但在调研督导过程中,也了解到基层法制机构人员少、力量弱,推行三项制度靠法制机构是“小马拉大车”等问题。为此,省法制办会同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积极协商,为解决好法制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谋对策、找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6月底,省编委办和省法制办就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发出通知,明确了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要求,确定了法制审核队伍配备标准。这是我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文件,抓好通知的落实,可以有效解决人员少和素质弱的根本问题,也是有效解决法制机构力量弱的有利契机。

 

目前,我省已经进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的攻坚期和解决问题的关键阶段,全省各级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发扬成绩、找准问题,坚持持之以恒抓落实,扭住薄弱环节不松懈,把规范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落实好。紧密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发挥好三项制度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进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以优异成绩迎接国务院的检查和验收,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