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4年10月21日 【字体: 大 中 小 】
泊头市环保局充分发挥环保服务职能作用,制定服务企业七项措施,设身处地的为企业服务,为企业解忧难。 一是主动上门宣传。将与企业密切相关的环保法规、排放标准、治理技术、收费事项等编印成册,组织全体环保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将手册发送到每一家企业,让更多的个人、单位和组织了解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 二是深入现场“巡诊”。变环境执法“事后查处”为“事先服务”,对每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一次环保法规执行情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方面的“全身体检”,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探讨整改办法,对症下药开出“药方”,排查解决20多个环境污染苗头问题,避免企业走弯路。 三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排污申报、等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理时间,规范执法行为,实行阳光收费。 四是举办环保培训。免费给重点污染企业法人代表组织一次“环保法律知识和清洁生产知识培训”,举办一次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参加的“环保管理知识培训”,由治理设施操作工参加的“操作技能培训”,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和污染治理能力。 五是组织现场观摩。分行业、分区域,组织重点污染企业环保负责人参观同行业治理技术比较先进、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单位,召开现场座谈会,交流治理经验和体会,提高治理水平。 六是签订环保公约。由环境监察机构和被监管企业签订一份公约,环境监察机构承诺依法办事、服务企业,企业承诺遵守法规、保护环境,双方相互监督,依法自律。 七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环保整治专项行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严格依法行政,限期落实整改,杜绝污染隐患。
泊头市环保局出台服务企业七项措施 -
石家庄16:41 21.10.2014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