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多个小区违规收取“燃气接通费”

07.07.2016  03:23

通知显示:小区天然气现已具备用气条件,按照燃气公司要求,每户需交纳燃气接通费3200元,请小区业主在6月9日至11日三天内到物业办公室缴纳,以确保小区业主尽快用上天然气。但负责柠檬小镇燃气项目的新奥燃气工作人员却表示,这部分钱是他们向开发商收取的。

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新建商品房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费计入开发商建设成本,由开发单位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收费通知是东昌房产公司委托物业收取的。当记者来到东昌房地产公司时,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本应该执行物价局要求的开发商,为何还要向业主单独收取燃气施工费呢?节目播出后,记者再次来到柠檬小镇物业公司了解事情的进展。物业公司向记者提供了东昌房产公司专门负责柠檬小镇事务的白经理的电话。记者立即和白经理取得了联系。

记者多次拨打柠檬小镇开发商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但是对方不是挂断就是不回答任何问题。就在事情调查陷入僵局时,记者又接到了鹿泉区热心市民的电话,同样反映,他们购买的正在交房的楼盘,也在收取燃气接通费的情况。

由于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已经缴纳了部分房款,并且签订了临时购房合同,金成嘉园的业主们只好向开发商交纳了所谓的燃气配套费,然而配套费的收据,却让业主们摸不着头脑。

在金成嘉园小区业主提供的收费凭据上,有的收费名目写的是“配套费”,有的收费名目写的是“暖气、天然气”,而有的收费凭条上则写着“储藏间配套费”,虽然这些收费的具体称呼不同,但是无一例外的都没有加盖收费单位的公章。

记者了解到,向业主收取燃气接通费不是个案。仅在鹿泉区就有多个小区存在这种行为。原本应该计入开发成本的燃气施工费,已经含在了房价里,为何开发商依旧还要单独收取呢?

随后,记者向鹿泉区物价局反映了这一情况,鹿泉区物价局表示,他们正在调查。

律师表示,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燃气施工费、接通费这一行为,和相关法规相悖,并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