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考录取实行“三四三一”机制 有五方面变化

24.06.2014  10:42

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长城网季然 摄

  长城网6月23日讯(记者 季然)2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深度解读录取政策,科学填报高考志愿”新闻发布会。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韩爱丽通报了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录取的基本规则和主要变化。

  据介绍,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等学校一般应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投档比例,省级招办按高校的投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遗留问题的处理。省级招办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为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今年河北省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行“三四三一”录取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强化对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录取过程中,实行招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招委主任办公会议、录取领导小组会议三级决策制度,坚持不点录、不超录、不换录、不违规录取等四不原则,认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舆论和社会三方监督。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制度。同时,采取新闻媒体进驻录取现场报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中学教师和家长、考生代表进入录取现场参观等方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据韩爱丽介绍,今年招生的主要变化有五个方面。

   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

   只要按投档规则投到其中一所院校,不管录取与否,就不能再投档到同批次其他志愿院校

  和往年不同,今年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的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的志愿填报,采取估分填报的方式。一志愿的填报工作已经在6月16日—17日结束。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国防生录取,分本科提前批A、B两个批次,每批次先发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一志愿,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一志愿,同时提交院校录取。特别提醒的是,如果一个考生既填报了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志愿,也填报了同批次的其他院校志愿,只要按投档规则投到其中一所院校,不管录取与否,就不能再投档到同批次其他志愿院校。生源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缺额计划,组织二志愿征集,二志愿录取时,先发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二志愿,再发其他院校(专业)二志愿,同时提交院校录取。二志愿征集随相应批次的志愿征集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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