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 关于转发冀财税〔2016〕74号文件的通知

18.08.2016  12:38

  冀粮财〔2016〕7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粮食局,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局直属企业:

现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地税局关于部分地方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6〕74号)转发你们,请转发所属单位和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与当地财政、地税部门的协调工作,按时落实储备计划,及时拨付各项补贴,确保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冀财税【2016】74号

河北省粮食局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