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部署《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

13.03.2017  04:32
  2017年3月1日,石家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石安委办〔2017〕5号),部署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
  宣贯范围:以各级党政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为普法对象,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条例》学习宣贯活动。
  工作目标:通过宣贯《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市依法治安工作水平,提升全市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和监察执法能力,全面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宣贯时间:2017年3月5日至12月31日。
  主要内容:1.广泛开展《条例》普及宣传。一是在新闻媒体进行强势宣传报道。二是开展《条例》普法宣传。三是组织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学习宣传。2.精心组织《条例》专项培训。一是全面做好领导干部学《条例》工作。二是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培训。三是开展对企事业单位“三类人员”培训。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内部培训。3.推动做好《条例》贯彻实施。一是及时清理、规范、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二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开展自查,查漏补缺。三是各级依法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执法。
  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四是及时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