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消除重复征税,为企业减负323亿元;将18项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清理6项省立收费,停征2项省级收费,为企业减负约10亿元;全年筹措发展资金8000多亿元,相当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近3倍,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了有力支撑;民生支出4843.8亿元,占全部支出的80.2%,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绩效为本 确保改革实效
河北省财政厅,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要求,谋划确定改革重点,实行重点督办。对中央和省有明确要求的重点领域,主动谋划、精准发力,抢得改革先机。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水资源费改税等改革中,超前预判,提前摸底,倒排工期,保证了高质量完成。对未明确时限的,抓紧摸清底数,把脉问题,尽快落实完成,省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在全国率先出台,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在全国较早实施;河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明确的34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其他来源的财政改革32项任务按时办结。
预算管理改革基本到位。省市县各级分别编制“四本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绩效预算改革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2014年在省级所有预算部门和部分市县试点,2015年在所有市县全面推开,出台相关政策制度14项,建立起了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新机制;出台《关于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形成“1+16”改革制度体系,为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加快解决财政缺位、错位、越位问题,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奠定了制度基础;全面清理规范省级专项转移支付,由原来的281项归并整合为118项,项目个数减少近2/3,有效解决专项资金安排的散碎问题,大力推行因素法,减少省级直接审批项目;政府债务管理规范高效,先后出台23项制度,健全了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并在全国率先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实施绩效评价,实现了从风险防控型到注重绩效型的管理升级;预算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出台预决算公开实施意见,制定公开办法和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在2015年全国预算公开专项检查中名列第一。
税制改革稳步推进。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消除了重复征税等弊端,税制结构进一步优化;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不仅实现了清费立税,而且有效引导企业节约用水、抑制地下水超采;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既维护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权益,又解决了矿产资源补偿税费重叠、功能交叉问题;配合中央做好环境保护税、消费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的前期研究,为正式推开做好相关工作。
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全国率先出台《河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完善改革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管理,推进县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深化省财政直管县改革,数量达到115个,居全国第一,基本实现全覆盖,简化了管理层级,调动了县级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积极性;出台《关于深化县乡财政改革加强基层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在全国率先制定标准统一、口径一致的《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业务规程》《乡镇财政业务工作规程》,全面规范县乡财政管理。
突出重点 加快改革步伐
在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河北省财政厅围绕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国理政大局,明确各项财政改革绩效目标,有的放矢,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以改革稳增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打通传统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之间增值税链条,消除重复征税,为企业减负323亿元。将18项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清理6项省立收费,停征2项省级收费,为企业减负约10亿元;建立收费公示机制,对涉企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及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列出目录清单,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和政策跟踪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台《河北省防范乱收费乱摊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改革财政投入方式吸引民间投资,大力推广PPP模式,省市县三级储备项目529个,投资额1万多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和122%,31个项目入选全国第三批示范项目,投资额1704亿元,全国排名第一,42个PPP项目签约落地,投资额1636亿元;加快股权基金运作,全省各级财政累计出资77亿元,设立政府股权基金59支,成立子基金79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206亿元;积极争取债券额度支持事业发展,去年争取政府债务新增限额538亿元,组织发行政府债券2321亿元,增长63.4%,支持全省2000多个公益性项目建设;激励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出台15项具体办法,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省内重点产业、小微和涉农企业,撬动金融机构、资本市场投入,破解企业筹融资难题;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动力,出台支持“双创”财政政策5项,全面下放科研经费管理权限,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放管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
以改革惠民生。改革财政扶贫投入方式,各级财政支持建立扶贫开发市场化主体73个,撬动社会资金200多亿元;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统筹资金77.7亿元,强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行公立医院政府投入绩效考核改革,此举属于全国首创,受到财政部肯定,有效促进了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支持农业人口市民化,研究出台《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明确财政支持政策,统筹省以上资金8.92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更多享受市民待遇,促进更多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购买范围涵盖公益文化、公共卫生、养老服务、环保服务等所有适宜领域,去年全省购买公共服务项目4400多个,金额约1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7%和55%,更好地满足了相关领域民生需求;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改革,出台实施方案和动态管理办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全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累计支出37亿元,年人均保障标准同比增长25.8%;创新国外贷款使用模式,将世行结果导向型贷款和亚行发展政策贷款约9.7亿美元有机结合,以不低于1:3比例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大气污染防治股权基金,并率先在全国建成省市两级分布式基金体系,主要投向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
以改革破难题。面对中央通过改革试点允许地方在某些领域先行先试的新情况,积极向中央有关部委汇报,争取中央改革试点更多在本省落地,通过先试先行,破解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去年新争取中央改革试点13项、扩围1项。主要包括: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成功扩围,去年扩大到9市115个县,预计新增农业用水压采能力7.08亿立方米,据第三方评估报告,试点区浅层地下水埋深下降速率有所减缓,60%面积的深层地下水埋深呈现回升态势;国家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成功落地,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夺得全国竞争性评审第一名,去年已拨付启动资金;实施国家滦河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在财政部、环保部支持下,积极协调天津市有关部门,推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改善滦河流域水环境;石家庄地下综合管廊、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秦皇岛蓝色海湾整治等试点,在中央支持下正在积极开展,为当地发展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 (李季平 王晓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