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港口集团制定印发《官方自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07.01.2016  09:50

河北港口集团制定印发《官方自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河北港口集团制定印发首部新媒体管理制度——《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官方自媒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官方自媒体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其在企业宣传和信息交流中的作用,为集团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随着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河北港口集团及其部分下属单位陆续以单位名义、部分职工以职务身份认证开通了官方自媒体,开展商务推介、品牌营销和形象宣传等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了知名度和影响力。但自媒体因其自身特点,信息发布、传播速度极快,自主性和互动性强,不加以引导容易引发舆情事件。为规范官方自媒体的运营管理,壮大网络正面舆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企业内部有关管理规定,河北港口集团制定印发了该《办法》,同时也进一步健全了企业网络宣传管理体系。

办法》规定,河北港口集团官方自媒体实行统一备案、分级管理、集群运营,遵循谁开设、谁负责的原则,宣传部门为本级官方自媒体管理归口责任部门。官方自媒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官方自媒体的单位和部门应明确一名领导主管本单位官方自媒体建设管理工作,同时设置专(兼)职管理员。官方自媒体要建立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主要发布企业工作动态,职工风貌以及与职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宣传企业发展成就,展示企业良好形象,服务职工工作生活。未经授权,各级官方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涉及企业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和社会热点及敏感问题的相关信息内容;不发布其他不宜以官方或个人名义发布的信息。

河北港口集团要求,建立官方自媒体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完善舆情研判处置制度,加强日常维护和监测,主动收集和分析官方自媒体舆情信息,关注网民反映的可能引起媒体炒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遇到重大纠纷和敏感问题,须立即报告本单位宣传部门,及时启动相关预案,处置有害信息、负面舆情,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

河北港口集团将建立完善官方自媒体运营联动协作制度,形成官方自媒体、个人自媒体相结合的自媒体矩阵,实现资源共享和整体联动,形成规模效应。同时要求各单位为官方自媒体平台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加强人员培训,保障官方自媒体顺利运营。(林丽丹  邵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