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首批法官入额工作顺利完成

31.10.2016  11:37

法官入额以后绩效考评要跟上,分了多少案子,要在审限内完成,完不成就要退出!”10月26日的河北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河北高院院长卫彦明掷地有声。“落实司法责任制”成为河北完成法官入额工作后的最重“关键词”。

据悉,作为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的省份,在省委省政府的全力支持下,河北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全面提速。目前,河北全省189个法院已经全部完成首批法官入额工作,共入额法官5700余名。与此同时,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上升30%,省高院新收案件同比上升近50%。这意味着,入额法官们承担的责任大大加重了。

河北高院一名入额法官赵树经告诉记者压力颇重,“入额后,我感觉担子重了很多,法院对我们的要求更加严格了,一旦做不好,就有退出的风险。

记者了解到,在河北,大多数入额法官都有相同的危机感和压力感。在完成法官入额和落实职业保障的背景下,此次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则传递出来更明确的信号。卫彦明院长提出,法院将把工作重心放在法院队伍素质和案件质效上。他对全体法院提出要求,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法院主体责任,务必确保案件质效全面提升。

为了让司法责任制改革精准落地,包括根据审判工作规律建立科学的办案模式,组建符合实际、分工明确、责权明晰、以法官为核心的新型审判审判团队;明确院庭长办案、管理职责,不允许挂名办案;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内部监督机制,做到监督有序、监督有度、监督留痕、失职担责等等内容的一套“具有河北特点的司法权力运行新机制”将全面推开。

河北高院还将推出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包括建立类案参考制度促进全省裁判尺度的统一、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建立员额退出机制确保入额法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以此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

据透露,河北高院正在制定中的《法官考核考评的指导意见》将统一考核标准,完善法官考核考评机制,对案件质效达不到标准的,将受到相应惩戒。

记者从河北省一些中基层法院了解到,目前,新旧体制过渡平稳,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统筹推进,而他们所在法院,与员额制同步进行的司法责任制已经成为当前工作主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