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全省821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追究责任

21.01.2015  03:50

河北新闻网1月19日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郭东)从今天举行的省政府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综合督查组汇报会上获悉,2014年,我省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调查事故122起,其中1起重大事故和15起较大事故已全部结案,821人被追究责任。

去年,全省59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6人受到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4754万元。全省质监部门牵头调查事故3起,结案2起,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5人,党政纪处分11人。铁路办辖区内发生147起事故,已全部结案,20余人受到降级或调整岗位处分。全省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10.05万家,查处隐患和问题22.68万项,实施经济处罚1.15亿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2家,责令停产、停业、停工、停建整顿351家,依法取缔134家。消防系统共检查单位72.5万家,发现消除隐患28.7万处,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344家,2248家被责令停产停业,拘留421人。住建系统检查2199个项目,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2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69份,停业整顿7家,处罚项目506个。

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出总体平稳、持续好转的态势,2014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共发生各类事故8981起,同比减少248起,下降2.7%;死亡2822人,同比减少65人,下降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