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开展”提高农普数据质量
按照全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总体安排,在农户普查表、规模农业经营户普查表、农业经营单位普查表入户登记审核上报工作基本结束,数据质量验收即将开始之际,为提高农业普查登记质量,全面加强各级农普机构对农业普查登记质量检查审核的组织领导力度,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和现场登记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实现“全、准、真、严”的工作目标,省农普办统一部署,建立由省农普办业务指导组包市(含省直管县)责任制,包市人员对所包市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进行全程检查督导,实行“三开展”。
一是开展督导检查。随时监测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数据采集审核上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登记进度缓慢、工作不力和问题较多的地区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这些地区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指导解决现场登记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加快进度。同时检查有关提高数据真实性、防止对普查数据人为干扰、加大宣传动员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普查登记100%入户、普查方案执行到位、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二是开展普查数据在线审核。包市人员对所包市已经上报的数据进行在线审核,重点是指标数据的平衡关系和逻辑关系、数据奇异值和指标统计单位、口径和范围的一致性,将发现的差错和问题反馈给下级农普办进行核实修订。对存在影响普查结果的系统性差错和问题较多的地区,要求必须二次入户登记,据实更正。
三是开展普查数据质量验收。包市人员按照《河北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普登记复查与质量验收的通知》要求,参加市级农普数据质量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地区,要求立即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否则不得验收通过。
目前,各地区正参照省里分包责任制的做法及要求,逐级进行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农普数据审核责任,加强了数据审核力度,有力保障了农业普查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