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出台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暂行办法
18.09.2016 18:38
本文来源: 民政厅
《办法》提出,对自建且床位数达5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对连续运营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入住老年人占用的床位数量给予每年每张床位1000元的运营补贴。《办法》的出台对调动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养老服务业积极性,加快沧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本文来源: 民政厅
18.09.2016 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