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至29日,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金明带领市人大调研组,对沧州市《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东光、南皮、盐山、孟村及运河区的近20个基层考察点,对苗木基地、生态林、经济林等建设情况实地调研。市领导张在月陪同调研,市林业局局长董相友、副局长李清江全程参加了调研活动。
近年来,沧州市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林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完成造林75.8万亩,截至去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达52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4.5%,林业总产值达到57亿元。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全市造林绿化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就更好地贯彻《森林法》提出意见。刘金明表示,市委、市政府提出到2017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要达到28%,当前我们还有很大差距,植树造林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各级要进一步加强《森林法》的宣传和学习,使《森林法》深入人心;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和林业资源保护的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增加林业投入,提升产业结构,推进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林政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加快造林绿化步伐,促进林业更好更快发展。(沧州市林业局)
(第043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