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中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刑事案

19.11.2019  23:20

   近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审判席上坐了三名法官及四名人民陪审员。据悉,这是自《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沧州中院首次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

  在这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涉嫌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该案被害人有100多人,涉案金额两亿多元。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沧州中院通过随机选取的方式,在人民陪审员库中抽取了四名人民陪审员,这样既充分发挥了司法民主,也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益。

  开庭前,七名合议庭成员在阅卷的基础上,共同对案件情况进行讨论并梳理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和审查重点。庭审中,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席就座,全程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并积极参与案件审理。

  采用七人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是沧州中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表现,也是强化庭审中心地位、推动庭审实质化的重要举措。今后,沧州中院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在审判工作中更好地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