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杰:“吴运强案”的真相是啥?

08.07.2014  11:39

    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办错了案,当受害人吴运强申请国家赔偿时,2014年5月6日,固始警方又违反程序以发现新证据为由,重新抓捕了吴运强。继1月27日《中国青年报》以《县政法委文件建议维持有罪判决》为题披露吴运强案后,7月7日再度以《申请国家赔偿后再遭逮捕》为题进行舆论监督。

    10年前,固始人吴运强顺应招商引资在固始买下60亩土地建幼儿园,按照协议,他开发经营了部分土地以弥补亏损或者获利。此举被固始警方以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逮捕。但是,2013年12月23日,固始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由于固始县的办案人员在办理该案时向吴运强索贿20万元用于买房,并将他的车扣押后直接改装成了警车使用,他所缴纳的200万元保释金被打入了个人账户,这些“劣迹”难以产生正义之果,在固始检方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后,吴运强开始不断讨要自己的钱和车,并先后向县市两级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的申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时,却再次身陷牢狱。

    吴运强的律师认为,案卷中所有的新证据都是5月6日及以后取得的,即使有新的变化,检察院也应该先撤销不予起诉决定书,将案件退回侦查才符合程序。不仅如此,目前卷宗里所能看到的所谓新证据,除去一份对涉案土地现状的勘探外,全部都是口供,这些口供除去两份是在吴运强被抓当天做的外,其余均是在吴运强被刑拘以后才获得的。说白了,不过就是把之前的证人重新找过来问了一遍,目前没有看到什么新的事实。整个案卷始终没有表明,警方到底是获得了什么新证据或什么重要口供才导致该案的重启。

    我们渴求真相,但是固始警方和检方没有回应记者的采访要求。我们不得不根据记者公开的事实作出如下判断:一,吴运强案的背后有一个或者一群疑犯,敢于无视舆论监督,不但不悔过自新,而且在犯罪的泥淖里越陷越深,自认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最终目的往小了说是让吴运强别再做国家赔偿的美梦,往大了说是执意办成“铁案”,冤屈死你活该;二,固始检方没有被“公关掉”,或者没有被“行政化掉”,基本做到了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让吴运强看到了力量看到了希望,这实属难能可贵;三,吴运强相信法律,但对固始警方滥用权力缺乏高度警惕,好在他还有律师在发声,还能在案卷中发现有没有“莫须有”的痕迹,还能有幸得到中青报的特别报道。

    玩火者必自焚。吴运强无缘无故再被收监,已让某些人的尾巴彻底露了出来。这是一个或者一群疑犯,他们目无法纪,善于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第一次错抓吴运强,他们就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可是半年过去,我们并不见固始官方有何纠错之举?结果显而易见,就是枉法者更加肆无忌惮为所欲为,导致吴运强第二次被抓。当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如火如荼,固始警方又该怎么就此案为自己辩解呢?众目睽睽之下,我们期待着有关方面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