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
28.07.2016 03:33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认真做好灾情核报工作。在初报、续报的基础上,组织指导受灾市县进一步核实灾情,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档立卡,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基础性数据。
二是科学设置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对因灾倒损住房不能居住的受灾群众,鼓励投亲靠友分散安置。对集中安置的,要充分利用学校、企业、单位的空置房安置。同时,通过搭建活动板房、救灾帐篷予以安置。要加强安置点的服务和管理,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三是加强救灾物资保障。对于大宗的救灾物资,如帐篷、棉被等,要加快调运,确保当前灾区急需。对于不宜长途运输和不宜保存的食品等物资,由市县就地采购、就地解决,确保过渡安置期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是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管。保证各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防止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确保安置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五是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切实担负起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8.07.2016 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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