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作为华夏民族几千年延续下来的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是老百姓一种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殊不知,在一声声烟花爆竹震耳欲聋的巨响后面,存有许多危害。据有关专家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烟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烟花爆竹的燃放,特别是在如今的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爆竹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人们燃放的烟花爆竹碎屑,也给环卫工人增添了严重负担。
今年春节期间,据市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除夕当天(2月7日)19时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由优到良的状态,其中,18时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SO2浓度分别为36μg/m3、13μg/m3、29μg/m3,实时空气质量指数为37,空气质量为一级优。自19时起,随着烟花爆竹的开始燃放,我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开始骤然上升,22时PM10、PM2.5、SO2浓度分别达到356μg/m3、303μg/m3、165μg/m3,实时空气质量指数达到353,为重度污染。正月初五(2月12日),由于不利的气象条件,加上大量燃放烟花爆竹,当天PM10小时浓度峰值达到431μg/m3,PM2.5小时浓度峰值达到304μg/m3,全天空气质量指数291,为严重污染。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测,正月十五元宵节(2月22日)期间,我市气压场偏弱,大气静稳,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在楼群密集的主城区,如果大量烟花爆竹燃放,极有可能再次形成重污染天气。
根据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对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气象形势的分析研判,市政府在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了今年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在市内四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实行禁止烟花爆竹燃放的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16年2月22日(正月十五元宵节)全天,我市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烟花爆竹燃放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二、希望全市广大市民对我市正月十五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配合支持。为了全市大气环境的改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自觉遵守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同时也要教育劝导自己的家人、亲属、朋友、邻居、同事及其他人,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已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可在元宵节当日规定时间到禁放区以外允许区域燃放。
三、希望各市场、商家消除陋习,增强绿色环保意识,不放“开门炮”。
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带动周边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五、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违法行为,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六、正月十五元宵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环保的元宵节,为全市人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多的新鲜空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我市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祝大家元宵节快乐,阖家幸福!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