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考试
11月21日,为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组织全县党员干部集中进行学习考试。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单位全体党员参加了考试。
石家庄市副市长、县委书记、正定新区党工委书记王韶华指出,党员干部要认真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三严三实,互相学习,互相交流,把准则和条例牢记于心,严格约束自身行为,以准则和条例为镜,常正衣冠,多进行自我提醒和自我反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采取专家辅导、教育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县纪检委对各单位和部门的考试情况进行了巡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