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会见刘黎等“全国模范法官”时强调:结合典型事迹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20.10.2014  16:48

      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了来京参加中宣部“最美人物”宣传发布仪式录制活动的刘黎等10名“全国模范法官”,并向他们颁发“全国模范法官”荣誉证书和奖章。周强强调,大力宣传模范法官先进事迹,对于引导全国法院和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意义重大,全国法院要高度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参加会见。

        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刘黎等10名“最美基层法官”荣获“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表示祝贺,并勉励他们正确对待成绩,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把党和人民的信任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精神动力,为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进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

        周强指出,“最美基层法官”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服务群众、秉公办案、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他们以自己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了应有贡献。

        周强表示,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的荣誉称号,大力宣传“最美基层法官”的先进事迹,对于引导全国法院和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充分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凝聚起建设法治中国的正能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作用和现实意义。

        周强要求,全国法院要高度重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进一步把宣传、学习模范法官先进事迹工作引向深入。要与时俱进,不断挖掘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从推进人民法院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事迹,把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同整治“六难三案”问题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宣传“最美基层法官”先进事迹,使各级法院进一步严格公正司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作风,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周强强调,要注重效果,增强宣传活动的生动性。先进典型宣传活动要深刻把握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媒体发展趋势和应对时代挑战,创新先进典型宣传方式,在新媒体时代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充分运用多媒体、新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让模范法官的先进事迹深入人心,也让全社会更全面地了解模范法官的工作生活,向全社会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法官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不懈努力和时代风采。

        沈德咏在主持会见时表示,“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不仅在法院系统内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且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高度评价。近期,又得到了中宣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经过沟通,中宣部同意将“最美基层法官”纳入“最美人物”系列宣传,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上半年开展“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的延续和提升,大大提升了“最美基层法官”宣传层次和表彰规格。中宣部组织的“最美基层法官”发布仪式后,各大中央媒体将集中对“最美基层法官”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又讯    10月19日上午,中宣部举行“最美基层法官”发布仪式录制活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共同授予刘黎等10名法官“最美基层法官”荣誉称号,中宣部副部长王世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参加。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年10月20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