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才中心8万余份档案"失联" 档案没用了吗?

22.04.2015  11:11

  燕赵都市报记者王丽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获悉,经整理发现,该中心共保管档案38万余份,其中8万余份档案长期“失联”,处于休眠状态。邢台人才交流中心近期整理所存近5万份档案,共筛出11170份存期超过5年且无人问津的滞留档案。

  当大量的档案被“弃之不顾”,越来越多的毕业生疑惑“档案没什么用了吗?

  2015毕业季就要到了,你知道自己的档案将何去何从吗?

说法:档案似乎没用了?其实不然

  大学毕业之后和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顺利参加了社会保险,工作四五年都用不到档案,有着类似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并不少。也因此,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机构存在着大量“失联”档案,长期无人问津。

  那么,档案没用了吗?其实,不然。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燕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经常会遇到毕业多年的大学生前来寻找自己的档案,“他们在学校找不到档案,也不知道存哪儿了,因为用到了才急着找”。

  刘燕说,档案是记录个人学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个人经历、工作情况等方面的原始记录,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对于高校毕业生来说,真正能证明学习经历的就是档案,档案里面有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同时,档案在个人升学深造、报考公务员、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各类政审、确定退休待遇等方面也“不可或缺”,很多企事业单位招聘也以档案记载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依据。

  “虽然毕业生就业不用带着档案了,但现实生活中,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长时间弃之不顾,很可能会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刘燕提醒毕业生一定要重视自己的档案。

  行动:8万余份“失联”档案等你来认领

  据统计,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档案共38万余份,其中高校毕业生档案约为20万份,占到档案总数的53%左右。每年新接收的档案也是以高校毕业生档案居多,以2014年为例,共接收档案6.7万份,其中高校毕业生档案4.8万份。

  刘燕表示,每年6至10月份是毕业生档案托管的高峰期。今年,将正式启动电子档案管理工作,为了完善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信息采集,维护人事档案的时效性,中心对所存档案展开了“社会人才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整理发现了8万余份档案存期超过3年且无人问津。

  针对8万份“失联”档案,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已发布《通知》,请存档人员于5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件、《报到证》及存档合同书等到中心业务窗口完善信息。“从今年1月1日起,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为流动人员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刘燕表示,存档人员前来认领档案,完善信息并办理续存,不再缴纳托管费了。如有疑问,可拨省人才客服966333咨询。

  记者还了解到,为方便存档人员查询,邢台人才交流中心将筛选出的11170份存期超五年的“失联”档案在邢台人才网(www.xtrcw.com)公布。存档人员可通过网站、电话和在线QQ三种途径查询,并及时办理档案免费续存或转出手续。

托管:档案保管费已取消,可就近托管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组织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我省已全面取消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收费,毕业生选择任何一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均可免费托管档案。

  毕业季就要到了,毕业生的档案该何去何从?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燕介绍,高校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服务。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没有就业的,档案可由学校统一发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管。

  刘燕还提醒毕业生,选择档案托管机构要坚持方便、就近原则,到任何一家托管机构享受的服务都是一样的,就近选择办理业务更方便。

  同时提醒已办理了档案托管的流动人员,新取得的学历学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核、鉴定等各项归档材料都要及时归入人事档案,不断充实完善人事档案的内容,以便为将来的使用提供便利。

  延伸:学籍档案≠人事档案,提早给档案安个家

  如果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很多毕业生图省事,会选择将档案暂时放在学校。记者了解到,这并不是一项高明的选择。

  刘燕表示,一般来说,毕业生档案可由学校免费保存两年,毕业生择业期内可随时提取。但已就业毕业生还将档案留在学校可能会“不太划算”。

  她解释说,学校保存的是“学籍档案”,它与“人事档案”还是有区别的。事实上,毕业生就业后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

  比如,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如果将档案放在学校就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毕业生毕业后,应尽快将档案转递给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尽早给档案安个家。

  释疑解惑:档案长期“失联”有何影响?

  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燕表示,长期失联档案无法无法准确、完整的反映存档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经历,不能为档案的利用提供有效的依据。比如取得新的学历、劳动合同或其他材料没有及时归入人事档案,在评定职称、考研、考公务员等情况下需要依据档案出具相关证明的时候,就会面临着诸多困难。

  人才机构档案管理七项服务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温馨提示:在省人才托管档案人员需在5月30日前完善信息

  人事档案在河北省人才大厦(裕华西路9号)存放的已变更联系方式或长期失联(3年以上)的人员在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河北省人才大厦二楼业务大厅办理;人事档案在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院(工农路338号)存放的毕业生,未办理档案手续或已变更联系方式长期失联(3年以上)人员在西院二楼业务大厅办理。

  高校毕业生在省人才中心档案托管流程(离校前)

  (1)高校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到省人才中心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3)将就业协议书交回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4)打印报到证。 (5)毕业生到省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