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起河北开展校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资料图:正在行驶的校车。 (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9月2日讯(记者 宁晓雪)正直开学之即,为确保中小学生乘车安全,从9月6日起,河北省将启动“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交通违法统一行动第四阶段——校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届时,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排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安全隐患,统一行动持续到9月15日结束。
记者了解到,为从源头上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
若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一律责令其停止驾驶校车;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等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一律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一律责令停运整改。
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针对本地校车开行时间、路线规律,有针对性部署警力,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使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车辆,一律扣留车辆,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同时,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增设护学岗,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加强上下学高峰交通指挥疏导,确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通行。
据悉,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好校车出门关。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也特别提示,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要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每次行车前要认真对车辆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提醒广大家长,发现孩子乘坐的校车有超员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抵制黑校车、黑车、违法超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