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采取七项主要行动

29.06.2016  13:08
  由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以下简称《行动要点》)日前印发。

    

  《行动要点》明确,“十三五”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应坚持林业行动目标与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相衔接,坚持减缓与适应协同推进,坚持增加林业碳吸收与减少林业碳排放同步加强,坚持国内工作与国际谈判互为促进,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的原则。

  

  “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达到31230万公顷,森林面积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95亿吨左右,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不断提高。到2020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计量监测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能力和队伍建设有效夯实,林业服务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局的能力明显增强。

  

  《行动要点》中明确的7项主要行动是指:

  

  一是增加林业碳汇。全面落实《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组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加森林碳汇;编制实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6—2050年)》,促进森林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固碳能力明显增强;推进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稳定湿地碳库;推进木竹工业“节能、降耗、减排”和木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增强木竹产品的储碳能力。

  

  二是减少林业排放。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减少林地流失、森林退化导致的碳排放;健全和完善森林火灾预警与响应机制,减少火灾导致的碳排放;实施《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减少有害生物灾害导致的碳排放;建设能源林示范基地,提升林业生物质能源使用比重,部分替代化石能源;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鼓励并推广节水、节能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实施机关节能改造,提能效,降能耗,创建节能机关。

  

  三是提升林业适应能力。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和良种培育,提高在气候变化条件下造林良种壮苗的使用率;坚持适地适树,培育适应气候变化的优质健康森林;加强森林抚育,构建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湿地生态恢复工程,提升湿地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快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增强荒漠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加强林业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升气候变化情况下生物多样性保育水平;保护国家级野生动植物,拯救极小种群,提高气候变化情况下重要物种和珍稀物种适应性。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开展《2020年后林业增汇减排行动目标研究》,提出2020年后我国林业减缓气候变化的落实方案;聚焦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重大科学问题,加强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响应规律及适应对策等基础理论、关键技术研究,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协调推进建立全国林业碳汇技术标委会,适时出台实际需要的林业碳汇相关技术规范;推进生态定位观测研究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

  

  五是加强碳汇计量监测。着力加快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协调推进碳卫星立项,完善基础数据库和参数模型库,出台森林、湿地、采伐木质林产品固碳测算技术规范,建成全国统一的、符合国际规则和国内实际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加强全国和区域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中心能力建设,培养造就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技术队伍;深化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技术指南研究,组织做好第三次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信息通报林业碳汇清单编制;抓好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其增汇能力考核工作。

  

  六是探索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积极参与国家碳交易相关顶层制度设计,探索建立林业碳汇交易制度,发挥林业碳汇抵减排放的作用;抓好《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林业碳排放配额制度研究,推进林业融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积极探索推进各类林业增汇减排项目试点,鼓励通过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机制开展林业碳汇项目交易;总结推广林业碳汇交易经验,通过碳汇交易制度,不断完善森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

  

  七是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设性参与林业议题谈判,做好林业在减缓、适应、资金和核算规则等方面的研究;加强谈判队伍建设,抓好谈判对案研究工作;深度参与IPCC相关评估报告和技术指南的研究制定;密切关注气候变化有关国际进程,积极探索推进REDD+项目试点;认真谋划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下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合作需求;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双边、多边技术交流;按照第七轮中美战略对话成果清单要求,抓好中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下的林业合作;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

  

  《行动要点》要求,各地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地方各级特别是省级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构、专家咨询机构、技术支撑单位及运行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创新工作方法,狠抓任务落实;要加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法规政策研究,突出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在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研究制定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制度建设名录清单,积极探索推动林业碳汇生产、交易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把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有关任务目标纳入各级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林业建设有关规划,促进各级财政切实加大对林业各项工作的投资补贴力度,尤其加强对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探索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考核评价,积极探索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对森林碳汇等重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齐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