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松绑首套房贷 石家庄各银行执行“老规矩”
(原标题:省会首套房认定仍认房认贷)
首套房贷款“松绑”地区
江苏
农行江苏分行首套房认定:一是贷款余额已还清的,即可认定为首套房;二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未贷款的,以其为主贷人,就可认定为首套房
杭州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首套房认定:已还清房贷余额的即算首套房,在杭州主城区无房的再购也可视为首套房
福州
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
我国房贷政策演变
2007年9月
央行、银监会发布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2008年10月27日
央行决定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010年4月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规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这两天,“低迷”了数月的全国楼市接连曝出重磅传闻——22日,网曝“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四大行将发布政策,只要还清房贷余额,再贷款买房都算首套房”;昨日,又曝出兴业银行已开始执行这一“新政”。
然而,截至本报今日凌晨发稿,四大行均未发布“松绑”房贷的明确信息。央行方面明确表示,“目前暂时没有相关信息发布。”另外,本报记者昨日采访省会多家银行得知,我省房贷政策目前没有变化。
求证 四大行未明确“松绑”房贷
对于“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传闻,昨日有媒体引述一家“被传闻”银行22日出台的相关方案报道,首套房贷的优惠力度将加大,首套房利率或重回“7折时代”;房贷还清的可视为首套房,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二套房的限制也将有所松动。
该报道还说,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四大行都将执行上述“新政”。
对于上述传闻,四大行昨日作出回应。中行、农行表示,暂时没有消息发布,一旦消息确定将第一时间通过新闻通稿形式发布。
工行表示,正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将及时做好相关信贷政策衔接,不断完善相应金融服务。
建行表示,建行一贯大力支持居民自住购房贷款需求,建议国家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首套房贷支持的范围、条件和标准。
而对于昨日曝出的兴业银行已开始执行上述“新政”传闻,兴业银行回应称,“兴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信贷政策未调整。”
昨日晚间,央行方面明确表示:“目前暂时没有相关信息发布。”
实情 部分地方已当“松绑”先锋
尽管央行及四大行方面均未证实“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不过,综合媒体报道,部分地方事实上已经“松绑”了房贷政策。
比如,22日,福州市政府正式发文,宣布购房人偿清房贷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而目前大多数地方对首套房“认房又认贷”,即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一,即不能算作首套房。
不过,南京、杭州等地的首套房认定标准已按“只要房贷余额还清,就算首套房”执行了。
分析人士指出,中央曾将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责赋予省级政府。因此,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进行政策调整也属合理。
落地 石家庄各银行执行“老规矩”
“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的传闻言之凿凿,但“新政”到底何时能落地却始终未有定论。
截至本报今日凌晨发稿,央行以及四大行方面均未发布“松绑”房贷的明确信息。
尽管如此,本报记者昨日还是就此采访了“工、农、中、建”四大行石家庄市分支机构。各家银行方面均表示,尚未收到房贷政策调整的通知。
此外,针对兴业银行和浦发银行已执行“房贷还清再贷算‘首套’”的传闻,浦发和兴业银行石家庄市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不知情”。
就本报记者了解的情况,目前石家庄的各银行对个人首套房贷认定还是参照原标准,即“认房又认贷”。“确实有传言说,总行的领导一直在开会。”省会一家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透露,即使“首套房认定标准将放松”传闻属实,“政策落地可能也要到十一以后了”。
算账
50万元贷20年首套、二套房利息差近5万
国家规定的首套房的基础利率为6.55%/年,各银行在操作中一般会上浮10%利率,即7.205%/年。目前,省会的首付比例首套房为三成、二套房为六成。
按此利率计算,同样是贷款50万,还款期限20年。首套房等额本息贷款需支付本息共计94.51万元,等额本金贷款本息共计86.17万元;如果购买的是二套房,这两个数字则变成了99.32万元和89.46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首套房认定政策按此调整,贷款50万元分20年偿还,购房者就可节省4.81万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