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事业单位将在11月底前实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

13.08.2015  14:38

为扎实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制度实施工作,近日,衡水市事业单位签订新版聘用合同签订工作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说明。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是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聘用合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新型契约关系转变。

据衡水市人社局有关责任人介绍,聘用合同的签订,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通知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在实施过程中,各级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积极营造推动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的良好氛围。既要保证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做到工作不断档;又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保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顺利实施,确保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在11月底前实现聘用合同“应签尽签”。



(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