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主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
第一阶梯水价为2.45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水价为3.67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水价为7.35元/立方米
张家口新闻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本月15日起,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及下花园区)凡实现抄表到户(含委托小区物业抄表)的居民家庭用水户,开始实行阶梯水价。今后,居民用水价格将分为三个阶梯,第一、二、三阶梯水价依次为每立方米2。45元、3。67元、7。35元。
按照省相关要求,张家口市主城区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阶梯设置分为三级,第一阶梯水量基数主要依据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则而定,每户每年用水量最高为120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每户每年用水量确定为121-180立方米(含180立方米);第三阶梯水量基数体现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用水需求,为每户每年超过180立方米的用水量。
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后,仍以现行居民用水价格2。45元/立方米为基本水价。根据国家和省规定,三级阶梯水价级差统一为1:1。5:3,张家口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 阶梯价 格确定的原则及具体价格为:第一阶梯基本水价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确定为2。4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水价按照合理盈利,促进节约的原则确定为3。6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水价按照充分体现水资源稀缺状况,有效抑制浪费的原则确定为7。35元/立方米。
未实现抄表到户的居民合表用户执行基本水价,具体价格为2。45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基础上加价10%,具体价格为2。70元/立方米。
对特困户、低保户生活用水继续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月用水量在4立方米以内部分执行1。80元/立方米,超过部分实行阶梯水价制度。
据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张家口市就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经过周密调研,并组织、举行听证会征求居民等各方意见和建议,最终提请市政府研究通过。此制度旨在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更好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