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确再婚夫妻各有一孩可申请再生

30.09.2015  10:59

    继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今年7月24日河北省再次调整生育政策,明确再婚夫妻各有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以进行再生育。据测算,此项调整涉及河北省约3万户家庭,预计近两三年内全省将新增人口3万人左右。这是记者9月29日从省卫生计生委召开的“河北省再婚家庭生育政策调整和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新闻通报会上获得的消息。

  计生调整,两三年增3万人

  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到今年8月底,已有56214对单独夫妻提出再生育申请,已为56003对单独夫妻完成再生育办理。

  2015年7月24日,河北省再次修改《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条例》第十九条第(十二)项改为“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或者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进行再生育。该政策从7月24日起正式实施。从调查测算看,此次政策调整涉及3万户家庭,预计近两三年全省将新增出生人口3万人左右,对人口出生总体形势影响不大,全省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能够承载。

  建立计生服务回访中心

  建立计划生育服务反馈机制,河北省将推广“石家庄模式”,在全省各县(区、市)建立计划生育服务回访中心。

  燕赵都市报记者29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计划生育回访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于2014年6月正式启用,截至今年8月底共调查回访11911人次,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002条,其中重要诉求37条。在37条重要诉求中有16例为证件办理诉求、8例为服务态度诉求。今后,河北省将在县(区、市)推广建立计划生育服务回访中心。回访内容一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困难;二是评估工作质量,强化作风建设;三是分析回访信息,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通过服务人群的信息反馈,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计生服务品质,解决好计生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