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石家庄市将改造棚户区住房3.3万套
从石家庄市政府获悉,今明两年,该市将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3.3万套,农村危房1.05万户,并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实现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据了解,今明两年,石家庄市将进一步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市、县要因地制宜,抓紧摸清存量商品住房底数,制定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和具体安置目标,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安置棚户区居民。
同时,该市还将加快城市危房改造步伐。县(市)、区政府将加强老旧住房的排查,凡房龄30年以上的砖混、砖木结构老旧住房一律登记造册,按照产权单位、位置区块和危房等级分门别类建立危旧房屋档案。根据“分类治理,分步实施”的原则,现阶段重点改造D级危房,逐步有序改造C级危房,集中成片的D级危房区优先列入房屋征收计划,加快实施征收改造;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危房,县(市)、区政府督促产权单位、产权人采取适当解危措施,保障安全。坚持依法推进,严格按照房屋征收的程序组织实施征收,积极引导居民实行货币化安置。对于占压市政道路红线、公园绿地、教育设施、文化设施等公益性地块上的D级危房项目,对居民实行货币化安置,及时消除隐患。2018年底前,全市D级危房全部完成改造。
为进一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各县(市)、区将尽快编制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确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努力做到配套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此外,该市还将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将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8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改造力度,并确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设及安全标准。(王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