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法院:积极推进一乡一法庭工作
06.08.2014 18:21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4月以来,昌黎法院围绕提高司法工作效能,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设立一乡(镇)一法庭的通知要求,使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是及时搞好人员配备。按照法庭管辖区域,该院在各基层审判庭指定能力突出,具有审判资格人员兼职担任预设法庭庭长,为全面落实一乡一法庭打好人员配备工作基础。
二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汇报,请求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经过协调,县委、县政府同意在各乡镇为新建法庭设立相应办公场所,配备相应书记员、调解人员。
三是做好陪审员倍增工作。在法院编制有限的情况下,该院积极做好陪审员倍增工作,在原有30名陪审员的基础上,与县人大协调再增选30名陪审员,将充实到基层法庭新建法庭陪审办案,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调解,必要时能够组成合议庭。
四是做好相应物质保障工作。为保障法庭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还对拟建法庭配所需齐办公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基础装备,进行了相应统计,做好购置预算,确保法庭一经建立,报请县委县政府列入装备采购计划,确保法庭一经建立,立即投入配齐配全。
五是积极做好培训工作。始终瞄准办就办好、做就做一流工作的目标,坚持工作高起点,对拟选进入工作人员、陪审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工作,围绕一乡一法庭工作要求,和日常工作中应知应会法律常识由院领导和基层法庭庭长任教员进行了相应培训,使大家初步掌握了简易民事纠纷调解、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民事办案程序等工作等应知应会基本知识,为积极有效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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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4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