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法院:积极为全县重点工作保驾护航

21.08.2014  16:16

      昌黎法院坚持审判与服务并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服务县委中心工作上主动作为,积极为全县重点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出台《意见》保障“四区五园驱动、三城六业崛起”经济发展战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昌黎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该院制定出台了《为实施“四区五园驱动、三城六业崛起”经济发展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增强服务保障发展战略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营造平安和谐的投资环境、营造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营造公正便民的法治环境、营造清正廉洁的服务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意义,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

      二是积极稳妥处理各类经济纠纷。该院加强对重点案件风险评估、审慎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开辟涉及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建设等案件的绿色通道,使涉诉企业尽快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去,确保全县重点工程、重要项目顺利推进。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该院开展了主动送法入企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等举措,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八名党组成员每人联系一个重点企业,加强沟通联络,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积极参与城市建设。该院成立了城市拆迁协调小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从项目规划立项到拆迁补偿方案的制定,再到拆迁各个步骤的推进,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确保每个环节都不脱离法律框架;

      五是积极参加新农村建设。该院深入帮建村开展调研,查找制约发展瓶颈,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通过送法律、送信息、送物资,努力促进帮建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