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间:小伙监控下偷电瓶 失主造事故巧擒贼
近日,长征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电瓶的案件,作案人是一名89年的小伙子,正值青春年华的他怎么就走上盗窃的道路呢?
在长征街派出所,记者见到了嫌疑人刘某,此时的他坐在冰冷的讯问椅上,面无表情。
刘某自称,3月6号,他骑自行车行至北国商场附近,临时起意盗窃电瓶,那么事情真的像刘某所说的情况呢?随后民警调取了事发时监控录像。(闪白)监控显示,3月6日上午11点45分左右,嫌疑人刘某,头戴一顶休闲帽,出现在北国商城停车场附近。
监控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刘某当时推着一辆自行车,沿非机动车停车区域由西向东走过。
一路上,刘某不断观察着旁边的车辆,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11点47分29秒,刘某放慢脚步,停在路边,在环视四周后,将手伸向了一辆电动车的电瓶。
通过监控,可以清晰的看出,刘某在用力提电瓶后,可能是由于该电瓶上锁,他并没有得手,随后,刘某继续推车向前走去。11点47分54秒和11点48分13秒,刘某又先后两次,将手伸向停放在路边的电动车。然而这两次的尝试,他依旧没有成功。
11点48分25秒,同样是在北国停车场附近,嫌疑人刘某出现在另一处监控画面中,此时的他将自己的自行车停放好后,开始观察四周情况,随后他用手掰开了旁边一辆电动车座椅。
电动车座椅被撬开后,刘某将电瓶拿出,并放进自己的自行车车筐内,随后便迅速离开。
事后,被盗电瓶的车主小王报警,并通过查看监控,记下了刘某的相貌。无巧不成书,这冤家路窄,3月13日,小王在路上竟然偶遇到了刘某,于是小王骑车故意撞倒刘某,制造了一个小事故,当交警赶到后,小王说明了真相,随后刘某被赶来的派出所民警抓获。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刘某自己曾在一个月之前也丢过一个电瓶,刘某称,此次作案,也是为了找个心理安慰。
刘某称,盗窃得手之后,他以60元的价格,将盗来的电瓶出售给路边一名男子。
因为刘某没有作案前科,所以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对此,刘某是悔不当初。
同时民警也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车盗窃呈现出以下几种方式,车主应做好防范措施。
一、顺手牵羊型: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没有锁车的机会,顺势将车偷走。
破解之道:在车辆的显著位置和主要部件上,喷涂自家独有的图案或印记,既便于识别,又可使盗车贼和收赃者有所顾忌,不敢行窃或销赃。
二、硬打硬上型:犯罪分子借助撬棍等作案工具强行破坏车辆防盗锁锁芯盗车。
破解之道:最好电动车停放在配有安保和摄像头的场所,这样小偷作案可能性较小,也利用事后民警侦破。
三、技术开锁型:这种方法需要有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多为犯罪分子自制万能钥匙进行开锁。
破解之道:多重套锁法,锁上电动车龙头锁之后,在轮胎部位再锁上一把锁,这样可以增加小偷的工作难度。
四、整体搬运型:这种方法主要由犯罪团伙所为。一般团伙成员二至三个人,开一辆小货车,选择合适时机出手。多为白天踩点,晚上出动。
破解之道:建议市民买质量较好的链条锁,把车锁到路边铁栏杆上或大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