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中小学2月11日放寒假
12.12.2014 14:37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本报讯 (首席记者 李云萍) 昨天,我市2015年中小学放寒假安排出炉。根据安排,2015年我市市区中小学将于2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正式放寒假,3月6日报到,3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其他县(市)、区放寒假时间和开学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通知自行安排。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利用假期给学生集体补课和上新课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普通高中放假期间,非毕业年级学生一律离校,毕业年级学生可适当安排备考事宜,但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且坚持自愿和不收费原则。国办学校不得出让、出租国有教育资源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学校(班),国办学校教师不得到文化补习学校(班)任教。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的各种文化补习班、先修班、奥班等进行检查清理。实行区域负责制和审批责任制,对违反有关“减负”规定要求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教育部门希望各学校能够充分利用假期组织开展多种兴趣小组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寒假期间,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运动场馆等教育资源要有组织有计划的定时、免费向学生开放。
编辑: 张小波
本文来源: 石家庄新闻网
12.12.20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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