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游局 关于开展全省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22.10.2015  16:23

 

各设区市旅游局、定州市、辛集市旅游局:

    10月9日,我省山海关景区因价格欺诈、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设施设备等原因被国家旅游局取消5A级景区资质。我局高度重视,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活动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省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河北省旅游局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一     

 

全省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省A级旅游景区在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和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旅游环境卫生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优美、舒适的旅游消费环境,净化旅游消费环境,优化旅游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4月30日,集中半年时间,全面整治提升我省A级旅游景区市场秩序。紧紧依靠当地政府,把A级景区整治与热点线路治理相结合,把环境卫生整治与与设施设备完善相结合,把管理服务提升与市场秩序整顿相结合,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打造卫生整洁、管理到位、服务优良、文明有序的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我省旅游形象。

二、工作依据

    1、《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

    2、《河北省旅游景区环境卫生及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3、《河北省旅游景区环境卫生及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景区价格无欺诈专项整治活动。 联合物价部门,开展全省A级景区价格无欺诈专项整治活动,对景区门票、收费项目、购物价格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对门票不规范、随意收费、不明码标价、欺客宰客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净化旅游消费环境。

  (二)继续深化旅游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继续深化全省旅游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调度各地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和单位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整治游览范围内垃圾乱丢弃、垃圾陈留、场地脏乱、污水乱排放、垃圾箱设置处理不规范、餐饮加工和就餐环境不卫生、住宿场所卫生设施和环境不整洁、购物场所灰尘较多、吸烟现象不管控等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以“主动服务”代替“被动管理”,倡导精细化管理,力争做到路面净、亭台净、树池净、收水口篦净、垃圾箱净、无烟头纸屑、无瓜皮果核、无卫生死角、无污泥积水、无小广告、无垃圾残留等。室内游览区、游客中心、值班室、管理间等室内场所要努力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无死角、无损坏;垃圾箱要实现外壁净、内壁净、内胆净、内底净、周边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三)积极推动旅游厕所革命。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从小处着眼,从实处入手”,加快推进全省旅游厕所建设。当前,要着力解决现有旅游厕所设施简陋脏臭、管理粗放问题,卫生状况要达到“十净”,即地面净、小便池净、蹲便器净、隔离板净、洗脸盆净、洗脸台净、镜子净、门窗净、墙面净、纸篓净。要着力解决厕所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加大厕所建设力度,到2016年底,全省新建、改扩建厕所1866座,力争使我省旅游景区、旅游线路沿线、交通集散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休闲步行街区等场所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国家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并实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要求,档次明显提高,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建设和管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景区服务质量。 继续深化全省旅游景区服务质量提升活动,A级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监督和考核标准,完善A级旅游景区管理制度,以活动促整改,以制度保提升,推动A级景区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旅游环境卫生和管理服务质量大检查,及时排除各种隐患,确保不出现安全和环境卫生问题投诉。

  (五)抓好旅游基础服务设施的提档升级。 继续抓好A级景区停车场、游客中心、旅游厕所、标识标牌、步游路、购物场所和信息化等基础服务设施的提档升级工作,要求景区对标自查,及时整改,切实为游客打造舒适的游览环境。

(六)大力推进文明旅游工作。 积极营造文明旅游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游客文明旅游。重点整治乱刻乱画、乱丢乱吐、在禁烟区吸烟、在禁止拍照区域拍照、破坏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大声喧哗、不排队等不文明行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加强宣传报道各地文明旅游的好现象、好做法,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宣传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文明旅游,在全社会养成文明旅游的良好习惯。开展“文明旅游随手拍”专题活动,发动公众力量,褒扬文明旅游行为,曝光不文明旅游行为,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文明旅游监督。逐步建立公民旅游文明信用记录,探索将存在不文明行为的旅游服务单位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平台。

四、工作步骤

    全省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自2015年10月15日开始,2016年4月15日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下发《关于开展全省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第二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自查整改阶段。各责任单位按照这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检、列出整改清单,设区市旅游局审核,通过后,由设区市旅游局向景区下发整改任务书,景区建立整改台账,对标整治提升。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检查督导阶段。省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检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不达标准的责令立即整改,确保干净卫生迎元旦春节。

    第四阶段(2016年1月1日-2月29日):深化整改阶段。各地在前期整改和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整改,切实做到整改全覆盖,无死角。

    第五阶段(2016年3月1日-3月31日):验收阶段。由省局组织专家对4A级及以上景区整改工作进行验收,由各设区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对3A级及以下景区进行现场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给出通报、警告、降级或摘牌的相应处理。

    第六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总结提升阶段。各级旅游部门对本区域内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省局将及时总结全省工作情况,上报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再回首,再提升,确保以全新面貌迎接“五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旅游市场秩序是旅游景区的命脉,是事关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大事。全省上下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当前搞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地抓好整治提升工作。

  (二)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各A级旅游景区有关企事业单位是这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者,是责任主体,负直接责任;各级旅游部门要担负起组织协调责任,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力争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主导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切实调动景区优化提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及时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查,强化奖惩。 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加强A级景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整治提升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督导情况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旅游管理部门,形成长效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省旅游局将在专项资金、项目招商、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于验收检查不达标的地区和单位,将告之当地政府并向全社会通报,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河北省旅游局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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