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将于25日公开宣判

19.06.2015  15:29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资料图:崔永元 资料图:方舟子

  今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海淀法院定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对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进行公开宣判。

  两人之间的硝烟缘起2013年9月对“转基因食品能不能吃”的争论。先是崔永元在微博称:“你可以选择吃,我可以选择不吃。你可以说你懂科学,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科学到底科不科学。你可以说我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之后,方舟子发微博称:“你当然可以选择不吃,但是不要传谣阻碍中国农业技术发展。”随后,两人通过微博开展多轮辩论。辩论逐渐升级为骂战。

  2014年1月,方舟子告崔永元名誉侵权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方舟子称前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发表的微博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审理过程中,崔永元以方舟子发表的微博言论亦侵犯其名誉权,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为由,在举证期限内向海淀法院提起反诉。由法院合并审理。

  2014年7月23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双方均未到庭。双方均不同意调解,随后法院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