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18.08.2014  11:47

为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河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冀组〔2013〕4号)和《河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冀组〔2013〕9号),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明确提出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与主要目标,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方式、购买程序、监督管理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作出安排部署,对各级民政、财政部门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出了要求。该文件的出台对推进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社会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