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 切实解决规章落实“最后一公里”

30.09.2016  14:32

9月26日,记者从省法制办获悉,省政府日前以办公厅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关于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的通报》。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解决影响规章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规章设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据了解,今年4月至7月,省政府督查室、省法制办会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现行有效的240件省政府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对8个设区市、23个部门的67部规章进行了重点抽查,在内容上突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灾害防御、安全监管、保障民生等几个方面。

政府规章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显著

通报指出,省政府规章在实施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省政府规章公布施行后,各地各部门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在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增强规章的透明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放资料、现场宣讲、互动答疑等方式,对省政府规章进行深入解读和广泛宣传。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省政府规章的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相关配套制度也进一步完善,如省人社厅围绕落实《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制定了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针对小微企业、建筑业参保完善了相关政策。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在《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出台后,极大地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5年,承德、沧州、廊坊、衡水等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65%。

通报指出,在省政府规章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部门协调配合不顺畅、执法能力不足、规章修改废止不及时等问题,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不断增强公众 对政府规章的知晓度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着力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互联网+”等新媒体宣传手段,不断增强公众对政府规章的知晓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省政府规章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省政府规章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实际抓好省政府规章配套制度的衔接,对需要以政府立法进行细化的,充分发挥设区的市政府立法作用,及时通过立法进行规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切实解决影响规章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规章设定的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努力形成部门联动、共同监管的格局。

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省政府规章执行的积极性

通报要求,严格落实省政府规章清理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对本部门、本系统执行的与上位法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规章及时提出修改、废止意见和建议,适时提请省政府进行清理。要针对此次督查工作中拟修改、废止的省政府规章的情况,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强化督导检查。将规章是否得到严格执行,作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省政府规章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省政府规章执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记者周欣艳 刘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