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履职 建设法治政府——全省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典型发言摘要
3月29日,河北省政府召开全省依法行政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邯郸市、唐山市、省工商局、省财政厅等4个单位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及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做了典型发言。本报将发言内容进行整理刊发,供大家学习交流。
邯郸市:
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邯郸市政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始终把依法行政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着力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府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邯郸市坚持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把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市政府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推动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市、县、乡全面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去年全市各级政府对10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450次、审核协议合同497件,提供法律服务593件,参与处理法律事务420件,确保政府各项工作依法开展。三是完善重大立法制度。制定《立法操作规范》,2016年完成重大立法6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政令畅通。
坚持把加强执法监管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创新监管机制,加大问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邯郸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在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事关民生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开展重点执法检查。通过抽查29个执法部门的382个处罚案卷和票据,共发现10大类67个问题,有效纠正了行政执法中的不当行为。三是加大违法问责力度。严格落实《邯郸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对行政决策和管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等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从严追究,一查到底。
同时,进一步抓重点、破难点、有特点、争试点、打造亮点、当好示范点,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建设法治河北作出应有贡献。
唐山市:
以依法行政保障唐山转型发展
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重要讲话精神的根本要求,也是唐山转型升级、提速突破的重要保障。特别是通过探索推行“三项制度”,把依法行政责任压实到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各环节,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2016年全省依法行政现场会在唐山召开以来,唐山市采取以点带面、重点推进、逐步推开的方式,全面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目前,各级各单位均制定了具体明确的实施办法和流程图,37个重点部门在执法关键环节全部使用执法记录仪,市卫生、公安等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全过程、无间断记录,实现了文字音像同步、信息及时存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支持,确保了重点工作攻坚突破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围绕提升行政执法科学化、规范化水平,2016年在全省率先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要求各级各部门以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法制审核,不留盲区、不留疑点,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无瑕疵、可执行。去年,市级共对180多项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同时,坚持将法律顾问制度与法制审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2016年各级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60余项。
在深化政务公开的基础上,认真落实省政府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部署要求,督导各级各部门开设“执法公开”专栏,创新公开载体,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公开程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目前,48个行政部门通过网络公开、办公场所公开等方式,对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等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公开,并建立了相关配套制度,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确保了政府行政权力始终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省工商局:
创新监管方式 坚持依法行政
去年以来,省工商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
首先是,坚持法治统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226项减少为34项,减少85%,办理时限由20多天缩短到3个工作日,推行“多证合一”和“两证整合”改革。实现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六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截至2016年底,全省发放“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营业执照81万张。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改革。制定了《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和《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核发电子营业执照6158张。
其次是,依托法治支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模式。一是加强“全国一张网”建设。建立了政府主导、59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河北省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管理暂行办法》,31个省直部门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归集涉企信用信息1761.5万条,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信息3000多万条、行政处罚信息6.8万件。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联合抽查机制。制定了《河北省工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双随机”抽查已成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的主要形式。2016年组织随机抽查3次,抽查市场主体8.45万户,抽查结果全部依法公开。三是强化失信联合惩戒。与相关部门签署了《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备忘录》,8.9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老赖”实施任职限制6796人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正在形成。
省财政厅:
稳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省财政厅突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财政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不断完善法治财政顶层设计,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充分发挥了财政作为国家治理基础和支柱的重要作用。
强化合法性审查和评估。所有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件出台前,起草处室都要报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必须说明合理理由,否则不能报厅长审签。同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机制,在每两年对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查的基础上,每年选取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评估,从政策作用、实施效果、改进空间等维度进行全面“体检”,完善文件“立、改、废”生命全周期管理。
创新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了由基本制度、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三个层次,15项内部协调机制和“1+10”内部控制体系组成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了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协调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全面推进财政“放管服”。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113个省级部门全部公开,设区市、县(市、区)级政府公开率达到100%。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权力清单制度,清理调整非行政许可事项11项,梳理权力清单65项并网上公布,所有行政许可全部实现网上审批。严格实行“四零服务”,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全要素公开,进一步强化服务质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防控化解财政法律风险。建立财政涉法涉诉事件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汇总梳理、分析研判并提出改进措施,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依托。建立20个基层财政法治工作联系点,整体协调推进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工作向前发展。创建“审查靠调查取证、难点靠专家论证、矛盾靠说理调解、决定靠集体讨论”的“四步办案法”,对待疑难复杂问题,充分调查取证,听取专家意见,把调解、和解的程序用足用好。
转载:《河北法制报》(2017年4月6日)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