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要让基层焕发活力
13.07.2017 10:32
本文来源: 卫生厅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司、财政部社保司在浙江省绍兴市联合召开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总结暨经验交流会。会议强调,要以“四个坚持”为统领,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将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会议提出,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当前面临新挑战,比如运行活力不足、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仍需完善等。因此,要进一步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在改革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以基层为重点贯穿始终,体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对现有政策进行全面的梳理,进一步调整完善,满足广大城乡居民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谋划,争取财政支持,对基层机构投入方式要实行差异化的分类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注重发挥医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作用;坚持提升能力、激发活力,以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转变服务模式,注重服务质量,把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作为改革的重点环节,完善基层绩效工资政策,实现“托底、限高、放中间”,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据介绍,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从2014年起在17个省的34个区县启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联系点工作。深化医改以来,财政对基层卫生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96.2%的区县落实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中央财政投入600多亿元支持4万多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化解历史债务,投入44亿元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21.6亿元为最基层的村卫生室配备健康一体机,每年投入约10亿元为基层培养人才。中央财政每年还投入16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3.07.2017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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