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安监局监察支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26.11.2015  10:37
  根据承德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办公室制定的学习计划,由副支队长带领监察支队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38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591号令)、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总局26号令)、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总局39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号令)等法律法规。通过主讲人的讲解之后,监察人员又对学到的法律、法规互相讨论交流的方式进行分析学习。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正确的运用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