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集中开展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深入开展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支队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召开全体会议,组织学习市局专项行动方案和局领导有关要求。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支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支队专项治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梳理治理重点,制定整治措施。重点围绕解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懒政懒官”,窗口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查找整改。各大队、处室认真落实支队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定人定位逐项查摆、对照检查。
下一步,支队将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做到认真排查,不走过场,确保实效。坚持常抓不懈,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从根本上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