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防震减灾能力 筑造百姓平安梦
摘要:生命无价,安全是福。不论是1978年发生的唐山地震,还是近些年的汶川、玉树地震,都让我们清醒的看到生命面对大自然肆虐时的脆弱,更让我们深刻的认识到防震减灾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
7月28日所在周是河北省法定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周。河北省地震局局长孙佩卿(研究员)接受河北新闻网记者专访,探讨应如何防患于未然,提高防震减灾的能力。
记者:我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孙局长:多年来,我省的防震减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河北的防震减灾工作开展的较早,也可以说,中国防震减灾事业就是从我省邢台地震开始的。
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最早开展的,起源于1966年的邢台地震,当时在地震现场,由国家科委组织中国科学院、地质部、石油部、国家测绘总局等部门和部分高校的近千名科技人员在邢台及其周围布点设台,监视异常。1967年3月河间6.3级地震和1969年7月渤海7.3级地震发生后,建台开展监测、观测的范围迅速扩展到了全省。邢台地震后,周恩来总理主持制定了我国的地震工作方针,即“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以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土洋结合,依靠广大群众,做好预测预报工作”。我省的广大地震工作者是这一方针的最初实践者。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1992年,地震灾害预防工作形成了独立体系,主要侧重于震前做好各项防御工作,通俗的讲就是要做到“地下清楚、地上结实、公众明白”, 也就是地下发震结构要研究探测清楚,地面建筑要结实抗震,社会公众要学习掌握一定的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1996年,我省在全国地震系统第一个出台了《河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这标志着我省防震减灾法制建设的开始,也标志着全国地震系统法制建设的开始,为带动全国防震减灾的地方立法起了示范带动作用。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它是全国第一部防震减灾法规,它早于《防震减灾法》将近2年时间。之后我省又相继出台了《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河北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办法》等。2004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分类》,规范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从而初步建立了我省防震减灾法规的基本体系。
2001年,随着灾害预防观念的不断提升,地震应急工作被提到了一定高度,本着“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对生命的尊重和重视使提高地震应急能力越来越收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和不断提升地震应急能力被提到了议事日程。自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我省在科学总结汶川地震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渐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方向,全省防震减灾工作可以说有上了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