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大幅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

04.11.2015  17:57

  自2016年1月起,承德市将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近30万城乡困难群众将会得到更多实惠。

  按照省民政厅发布的《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预警信息》和《在全省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全国平均水平同步增长机制的意见》,经承德市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和统计局共同研究决定,该市将再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提标文件已下发至各县区,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此次提标,该市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2元提高到450元,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295元提高到2800元,农村低保的月补差水平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42元。与历年相比,提标幅度较大。此次提标完成后,城市低保标准每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全国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